一、罰金
很多人不了解罰金,罰金是指法院判處被告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是刑法條文中明確規定的,多見于經濟犯罪,明文規定單處或并處罰金。罰金金額是法院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并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確定,一般來說。個人最低500,最高50萬。但單位犯罪,罰金無上限,比喻快鹿案,罰金15億。
二、退贓退賠
什么叫退贓退賠呢?所謂退贓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委托人依據法律法規主動或被動性的將非法獲得的財物直接退還給被害人或者上繳司法機關的行為(沒有損毀)。所謂退賠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犯罪所得的贓物已被其非法處置或者毀損而無法退還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價方式直接賠償被害人或者上繳司法機關的行為。退贓的核心是有“贓”存在且可退。退賠的核心是“贓”已滅失或客觀原因不可退,導致無法返還時針對該“贓”的賠償。
那么,“退贓、退賠”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三、各階段退賬退賠的效果
但是,“退贓、退賠”分主動退還和被動退還,在什么階段退還?量刑還是有區別的。
1、在偵查階段的退贓退賠
當犯罪事實被公安機關發現,并開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時,如果該案件事實輕微,且有一些刑法上的從輕量刑情況,可通過積極主動的退贓、退賠獲得被害人及時諒解,從而實現撤銷案件或取保候審的效果。
2、審查起訴階段的退贓退賠
當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審查起訴后,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案件事實與證據基本確定,有罪形態基本形成,此時退贓、退賠在可以獲得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的從輕考量。
3、審判階段的退贓退賠
審判階段被告人退贓、退賠可以獲得法庭的直接認可,并在量刑中直接使用。特別是涉及到上交國庫的退贓,對審判機關會更有沖擊力。
四、退贓退賠量刑的減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類第8項:對于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第9項: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五、賠償經濟損失(法院不能主動判)
賠償經濟損失,是犯罪嫌疑人采取毀壞性手段侵害被害人人身、財產權利,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該情況常見于故意傷害罪。如果被害人受到損失,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單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不提出的,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判處被害人承擔經濟損失。因為被害人的權利,可以直接放棄,《刑事訴訟法》第99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六、罰金、退贓退賠與賠償經濟損失之間的賠償順序
很多案件,既存在罰金,又存在退贓退賠,又存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那么,該怎么賠償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2014)第十三條 被執行人在執行中同時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其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順序執行:
(一)人身損害賠償中的醫療費用;
(二)退賠被害人的損失;
(三)其他民事債務;
(四)罰金;
(五)沒收財產。
債權人對執行標的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其主張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前款第(一)項規定的醫療費用受償后,予以支持。
綜上,掌握國不于民爭的的基本原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產,不足清償時,優先保護公民個人的利益,先執行附帶民事賠償,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等內容,然后才執行罰金等財產性刑。
(本文為廣東深和律師事務所何勛律師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