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答:根據國家統一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問:我是山東省青島市居民,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每月繳費標準為200元,退休后領取養老金待遇。請問,如果我的養老金足以支付醫療費用,可以繼續繳費嗎?答:不可以。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一般的情況是,企業20%,個人繳納8%,在企業部分是根據各個企業性質不同,比例有所不同,也有19%的,也有21%的,不一定,這個繳費比例,是社會保險部門給企業核定的,個人繳費,都是8%。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和國家政策規定的繳費上限(社平工資的300%)、下限(社平工資的60%)核定參保單位和個人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工資之和為單位繳費基數。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 20%,具體比例由各盟市確定。少數盟市因離退休人員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 20%的應報自治區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2001年為6%,2003年為7%,2005年為8%。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公務員的除外);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