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2、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認定某人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應考量兩個要件:形式要件-保險合同關系的一方。接下來具體說說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投保人指的是什么意思
被保人又稱"保戶",保險合同的重要關系人,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應當是對保險標的依法享有特定的權利或相關利益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應是以其身體機能或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當投保人為自己的利益投保財產保險,或以自己的身體機能或壽命為標的投保人身保險時,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就轉化為被保險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主體之一。投保人與保險人合稱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保人同“保證人”在保險里,保人指的是投保人,也就是購買保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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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保險法》中對于投保人的定義:
第二章,第一節,第十條: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通俗理解:
投保人就是在投保人信息處填寫了自己的各項信息,最后使用自己的銀行卡支付保費的人。
投保人是指什么 投保人的意思
1、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2、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認定某人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應考量兩個要件:形式要件-保險合同關系的一方。如以自己的名義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或因某種法律事實取代原投保人而加入到業已成立的保險合同法律關系之中;實質要件-承擔支付保險費義務。缺少某一要件,不為完整意義的投保人,其合同權利將受到一定制約。
3、投保人在我國臺灣“保險法”中稱為要保人,有些文獻稱為投保申請人。其實,從文義角度解釋,投保人應為合同成立之后的正式稱謂;合同成立之前,稱要保人、投保申請人或準投保人為妥。
保險里的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一說到保險,估計很多朋友都是似懂非懂。不僅保障內容不好懂,就算其中相對簡單的“投保人”、“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弄不清楚的小伙伴還是很多的。
那投保人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義務?
大家跟著學姐一起來探討一下這一問題吧!
一、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投保人通俗來講就是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同時按照保險合同需承擔支付保險費責任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成為投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我們才認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而投保人不僅需要履行交付保險費的義務,還要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及時通知的義務、提供證明、資料的義務等等。
被保人尤其要重視充分告知義務,假設保險公司向保險人詢問被保險人的相關情的時候,假如投保人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那么解除和投保人簽訂的保險合同是保險公司的權利。
關于投保人這方面的一些詳細內容,大家也可以再看看這篇文章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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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 保險合同 ,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修改后的 保險法 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中的“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般是汽車車主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被保險人一般是被保險財產的所有者,也就是汽車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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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被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被保險人又可以稱作為“保戶”,它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是有權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請求損失賠償或領取保險給付金的人。投保人則是指和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簡單一點來說,投保人就是交錢的人,而被保險人就是享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他可以在發生保險事故的時候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而保險公司也會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目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為同一人,即投保人可以為自己購買保險產品,也可以為他人購買保險產品。為他人購買保險產品時需要注意,只能對具有保險利益的人購買保險產品,如果對其不具有保險利益,那么就無法為其購買保險產品。
【拓展資料】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中國保險: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險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國內、香港和東南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機構,成為當時我國保險市場上一家實力雄厚的民族保險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大型綜合國有保險公司的誕生。
1956年,太平停辦國內業務,專營境外業務。
1958年12月,全國財政會議正式決定全面停辦國內保險業務。
1979年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了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停辦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開始復業。中國保險學會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其中對財產保險合同作了原則規定,成為制訂相關法律的依據。
1983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升格為國務院直屬局級經濟實體,1984年1月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監督和稽核。
1985年3月3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 [4] 是新中國成立之后第一部對保險企業管理的法律文件。
1988年5月28日,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當時的平安保險公司由招商局與中國工商銀行共同出資設立,是新中國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國內成立的第二家全國性商業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的成立與后來發展所創造的貢獻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1991年5月13日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立,中國太保的成立形成了中國人民保險(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及中國再保險前身)、中國平安保險、中國太平洋保險國內數家大型保險企業并延續至今。
1991年9月,開始起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第一部保險法。
1993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引進美國摩根斯坦利和美國高盛集團兩大國際投資銀行入股平安13.7%的股份,成為新中國第一家引進外資的保險企業。
投保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也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賦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自然人與法人皆可成為投保人。成為投保人的條件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三十一條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傻傻分不清楚?
相信不少人都會有這樣的困惑,對于正在了解保險的人,這篇文章肯定很實用。
接下來,學姐就給大家詳細分析,什么是【投保人】?什么是【被保險人】?它們之間有什么區別?
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什么意思?
投保人可以這么理解就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而且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粗略地說,投保人即支付保費的那個人,是這張保單的所有者,是可以進行退保和受益人的變更的。
被保險人是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大致說來,被保險人就是獲得保險合同保障的那個人。
投保人和被保人是不是同一個人都可以。除被保險人之外,投保人、受益人,基于合法合理的理由,在保險合同里面都是可以進行協議變更的。
如果變更為新的投保人,保險合同保障的范圍也不會發生變化,保險合同的保障責任中若沒有投保人豁免責任,那么變更后還是沒有,然而不會牽涉到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可以協議添加投保人豁免。
那么具體被保人和投保人有哪些權利呢?看這篇文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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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投保人和承保人分別是什么意思???
在保險條款或者一些保險產品的簡介里,我們經常會瀏覽到各種專業名詞,類似于承保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受益人等等。
它們怎么理解?有什么區分點?在購置保險時又有哪些該注意的呢?今天學姐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下。
一、什么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和承保人?
1、投保人
投保人說的通俗一點就是購買這個保險產品的人。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投保人限制是成年人或不止16周歲(含)(具體的投保人年齡條件,得看保險產品的規定,通常保險產品都會要求投保人在18周歲以上),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人。
2、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在許多人口中也稱被保人,被保人是保險產品合同所保障的人,可以保障被保人的財產利益或者人身安全。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當被保人,每款保險產品都有包含一定的投保限制,打個比方像年齡、健康條件等限制,也有很多保險產品規定只有到了某一年齡段的人才可以保。
關于投保人和被保人之間存在的關系:投保人變更是可以做到的,不過被保人變更是不能做到的,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為同一人,被保人和投保人是否支持豁免,離不開保險產品是否具備相關保障。
3、承保人
很多人把承保人稱為保險人,一般情況下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且,成功承擔著理賠或是說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關于投保人、被保人的區別,我之前也做過詳細分析,想深入了解的朋友可以參考下文:
五、保險去哪買?
保險產品的購買渠道一般有兩種:線上和線下。
1、線下渠道
購買保險的線下渠道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實體門店、保險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包括:分公司、線下服務網點)等。
去保險代理人、銀行保險等線下渠道投保都可以。
2、線上渠道
受網絡發展的影響,線上投保的渠道也越來越豐富了。
比較廣為人知的有保險公司的官網、APP、電話保險、保險商城,或者利用其他第三方渠道,就像是支付寶螞蟻保險、微信微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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