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不開車,周末偶爾開車的人,似乎總覺得買太多保險不值得。如果他們買得太少,他們就不敢使用汽車。保額不夠怎么辦?今天和大家聊聊一種大多數司機都不熟悉的保險: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
什么是法定節假日限額加倍保險?
其實所謂法定節假日限額加倍保險的全稱是: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法定節假日限額加倍保險。這個保險的前提是你要先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
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駕駛人在法定節假日期間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范圍內的事故,經公安部門或者保險人調查確認的,在保險單載明的基礎上加倍賠償被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適用的責任限額。
法定節假日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定的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以及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國務院公布的文件為準。
法定節假日不包括:1。國務院安排節假日形成的工作日;2.國務院規定的一次性國定假日;3.當地假期。
通俗地說,這種保險就是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發生第三者保險事故,賠償金額可以翻倍。如果取出30萬保額,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可以變成60萬保額。
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的保險適合哪些人?
我們知道現在很多城市豪車越來越多,加上交通環境混亂,投保三包肯定更好。但是,相當一部分車主很少使用車輛。我估計很多小區的車輛閑置率總能在50%以上徘徊,有些老舊小區,估計能達到70%。可以說一年中除了法定節假日,車輛基本處于閑置狀態。
你說三險的保額太高了。從行駛時間和碰撞概率綜合計算,似乎有點名不副實!但不要投保三者的高額。萬一發生意外,超出部分自行支付。你覺得誰不張口結舌?
那么,如果你符合法定節假日用車頻率高,工作日基本或完全不開車的狀態,那么這個保險就比較合適。
為三者投保30萬或50萬,并在此基礎上投保額外的法定節假日限額加倍保險。保費只有幾十元,卻可以享受一年三分之一限額翻倍的收益,相當于每個周末少喝一瓶礦泉水,保額可以翻倍讓你安心。
總結:買保險絕對是買一份踏實的。你說你所在的區域比較特殊,上次交強險就夠了。畢竟險改后交強險額度增加了不是嗎?
法律分析:三者節假日翻倍險,其實也是一個附加險。我們都清楚,車險說分主險和附加險的,主險的話就車損、盜搶、三者,其余的都算是附加險。三者節假日翻倍說針對于三者險的,意思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假如你三者責任險是一百萬,那么最高就賠付一百萬,如果是翻倍了,那最高賠付兩百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在機關事業單位,如果遇到糾紛,在合理的情況下,只要不違反相關規定,一般都會采用對職工個人更為有利的方式。如果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恰好撞在了一起,算加班費的時候,是優先按法定節假日計算的。道理很簡單,因為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更高。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對加班費的規定,工作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資的150%計算加班費;雙休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資的200%給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資的300%給付加班費。因此,如果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重疊,加班費是按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的。
機關事業單位加班,往往優先補休,而不是給付加班費。這是因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是由編辦、人社局、財政局三個部門聯合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委托工資行直接發放到職工工資卡上的。如果員工因發加班費,當月工資出現數額上的變化,三個部門審核的手續相當麻煩,需要提供加班依據、加班時間等證明資料,審批也需要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往往不直接發放加班費,而是以補休或者其他方式,給付加班報酬。今年6月份即將頒布實施的新《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給予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給予補助”,這就將機關事業人員“加班費”正規化。以后,機關事業人員加班,也可以光明正大地領取加班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