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異地轉移手續及規定是很多人關心的,因為隨著現在人員流行性的增多,很多人在去新城市工作或者生活之前都要先辦理社保異地轉移手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社保異地轉移的資料,供大家參考社保異地轉移流程。
社保異地轉移手續及規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于2009年12月印發 《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社保可以跨省、省內轉移。社保異地轉移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所以社保異地轉移流程中,我們主要轉移的是養老保險。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社保異地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