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現階段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入事業單位養老險后,按照社保的規定增加養老金。公益類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入社保后,國務院在沒有出臺新的文件之前,仍按社保的規定增加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事業單位養老險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泛指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退休時間的不同,將個人賬戶儲存額按規定的對應月份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該金額標準退休后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直至發放到本人逝世。
另外,事業單位養老險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并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后能享受到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實質就是補充養老保險,它是為了避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退休后工資收入降低對自己生活的影響,而在基本養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項退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