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屬于我國強制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購買的一種車險,如果上路的機動車被發現沒有按照規定購買的話,則此時會給予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給予相應處罰。而在有交強險的情形,發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可以在交強險的責任范圍內要求賠償。那通常交通事故交強險怎么賠償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交強險怎么賠償
我國的強制保險制度自2006年起正式實施。《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應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
如果機動車一方已經投保交強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交通安全法》)第76規定,僅對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交通事故商業險怎么賠償
如果機動車一方在《強制保險條例》施行后沒有投保交強險,即使投保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因其性質屬商業保險。故機動車一方應當首先在保監會公布的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的部分,再按《交通安全法》第76規定,確定應承擔的相應責任。二者賠償金額之和,即為機動車一方應實際承擔的民事賠償金額。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計算公式: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除了交強險之后,一般有車一族都是會格外再購買一些其他的商業車險,而往往機動車價值越高的,那么投保的商業保險種類越多,標準也會越高,日后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那么可以獲得的賠償也會比較多。這點與交強險的賠償有責任限額不同。對于交通事故交強險怎么賠償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