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刑期比較短的罪犯,很有可能是在看守所內服刑的,而并非一定要去監獄服刑。而此時親屬如果想要探監的話,自然也就是前往相應的看守所了。但不管是在哪里探監,其實都是有條件要求的。那么看守所探監都需要什么條件呢?下文中,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我國探監有哪些方式
看守所的探監有專門的規定,探監方式包括6種,如下
(一)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二)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親友
(三)到勞教所中探望被勞動教養的親友
(四)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親友
(五)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
(六)到強制戒毒所探望被強制戒毒的親友
二、看守所探監都需要什么條件
(一)主體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二)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三)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均可探監。 判決生效后,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注意:在監獄探監并不只限于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準后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了解到看守所探監都需要什么條件,具體可以分為主體條件、證件條件以及時間條件。通常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都是不會安排探監的,自然要想探監肯定就要符合相應的規定,通常每次探監的親屬人數都是不能超過3人。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