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1、作品的作者為公民,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護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開始計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屆滿。
2、法人、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予以保護。
3、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以及攝影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4、合作作品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計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為起算點。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經確定,則適用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
6、圖書出版單位的專有出版權。合同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合同期滿可以續簽。
7、錄音、錄像作品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該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廣播、電視節目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對侵犯著作權及鄰接權的法律保護形式
1.民事責任
《著作權法》規定了在第45、46條的侵權行為下,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有:
(1)停止侵害。如果侵權人正在實施侵權行為,則著作權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停止其侵權行為,并使對著作權人的損害減到最低程度。
(2)消除影響。受侵權的著作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以一定方式,在造成損害的范圍內,消除其對著作權人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后果。
(3)公開賠禮道歉。根據《著作權法》第45條規定,對輕微的侵權行為,著作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以公開的方式對其給著作權人名譽等人身權造成的侵犯公開道歉,以維護著作權人的精神權利,
(4)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的行為造成了著作權人一定的經濟損失,或其他財產損失,則侵權人對此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其他相應的民事責任。
2.行政制裁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如果侵權人的侵權帶有故意性質、造成著作權人較大的損失、或侵權行為造成的影響極大、性質惡劣,則著作權管理機關依法可主動采取措施,予以打擊。這種對侵權人的處理可以不經被侵權人提出請求,而由行政主管部門即可做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具體包括:
①警告;
②責令停止制作和發行侵權復制品;
③沒收非法所得;
④沒收侵權復制品及制作設備;
⑤罰款,按情節輕重,罰款數額不等;
⑥責令侵權人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根據規定,著作權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而獲得著作權的方式有兩種: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作品完成的同時著作權自動生成,而著作權登記等于為作品上了一個法律戶口,能夠幫助著作權人明確著作權的歸屬,避免今后因為著作權歸屬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