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養老金個人能提取嗎
2024-11-20 23: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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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今年45歲,還沒有到退體的年紀,因最近家中發生重大變故,妻子也跟著生病住院,急需用錢,但是因為其本來收入就不多,又加上家中變故花掉了幾乎所有的積蓄而再沒有多余的錢支付醫藥費。此時,他想到了自己每月都要繳納養老保險,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提前支取?專家表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退保手續。 養老保險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十六條的規定,個人帳戶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像本案中老劉這種情況,因為急需用錢,而想提前支取養老保險的情況是法律不允許的。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三條 ……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靠前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