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在產期前后可向公司申請休產假,一般是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這也是懷孕女職工享有的權利。但有不少小伙伴在問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的問題,所以今天本站將好好地為大家解答,感興趣的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
首先我們要清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并不能劃等號。如果懷孕女職工滿足生育保險報銷條件,那么在休產假期間將先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貼給職工,待職工休完產假后且報銷完醫療費用后,用人單位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請生育津貼了。當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工資,用人單位則如數發放,當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工資,那么就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如果領取了生育津貼,那么就意味著用人單位支付了相應的產假工資。
二、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產假工資一般就是懷孕女職工正常工作時獲得的工資。有部分地區則是按職工按一定比例發放的。如果職工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那么用人單位將不再向其另外支付產假工資。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享受基本的產假待遇,其中順產假98天、難產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另外流產也享受相應的假期。有部分地區的女職工還能享受生育獎勵假,一般是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