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一般是通過以下方式理賠的,所需材料則還應當以保險公司要求為準:
1.報案: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受益人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比如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熱線進行報案;
2.準備理賠材料: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準備好理賠材料,比如醫療費用報銷一般需準備好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以及診斷證明、處方、病理檢查報告、化驗檢查報告、醫療費用原始憑證和明細單據、以及其他醫療材料;身故理賠一般需要準備死亡三證,包括火化證明、銷戶證明和死亡證明(有的保險公司只需其中兩項即可);殘疾理賠一般需準備殘疾鑒定表;
3.提交材料:被保險人出院后,提交理賠材料給保險公司;
4.調查:如果保險公司認為案件有異常,例如投保不久后就出險,那么保險公司通常還需進行調查;
5.審核:保險公司收到理賠材料后,會由審核員對其進行審核,并確認理賠方案。例如醫療費用報銷通常是在扣除已經用其他的醫療保障報銷過的醫療費用,以及免賠額后,對剩余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身故理賠一般是理賠保額;
6.上報結果:保險公司審核員會將理賠結果和理賠方案上報,并由專人進行簽批;
7.理賠:對于審核通過的案件,保險公司會通知被保險人/受益人領取理賠款;審核不通過的,則會下發拒賠通知單;
8.結案:理賠金發放給被保險人/受益人后,保險公司予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