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之前各家公司重疾范圍不一;2007年至2021年2月之間,各家公司都能保25類重大疾病,2021年2月以后,各家公司重大疾病保險都能保28種重大疾和3類高發輕疾,這28種重疾分別是: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腦中風后遺癥(必須是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3、急性心肌梗塞
4、冠狀動脈搭橋術(必須是開胸手術)
5、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必須是異體移植手術)
6、多個肢體缺失(肢體必須是完全性的斷離)
7、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必須是透析治療或進行換腎手術)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雙耳失聰(必須是永久性的)
10、雙目失明(必須是永久性的)
11、良性腦腫瘤(必須是放射治療或開顱手術)
12、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必須是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3、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病因不可以是酗酒或濫用藥物引起的)
14、癱瘓(必須是永久性的)
15、深度昏迷(病因不可以是酗酒或濫用藥物引起的)
16、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要求患者完全喪失自主生活能力)
17、心臟瓣膜手術(必須是開胸手術)
18、嚴重帕金森病(要求患者完全喪失自主生活能力)
19、嚴重腦損傷(必須是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20、嚴重Ⅲ度燒傷(燒傷面積要最少要是體表面積的20%)
21、語言能力喪失(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但仍舊完全喪失語言能力)
22、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要求有心力衰竭表現)
23、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要求患者完全喪失自主生活能力)
24、主動脈手術(需要做開胸手術或開腹手術)
25、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6、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嚴重克羅恩病
28、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三類高發輕疾是: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
其他的如原位癌等輕重疾病由各家公司自行劃分和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