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創業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對象限定在本市戶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
二、持有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創業培訓合格證》的人員;
三、具有一定創業能力、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技、職)校畢業生;四、持有有效證件的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對上述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已開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可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為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提供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掌握在3萬元左右,經營規模較大的可增加到10萬元(含區配套)。對貸款額度在5萬元及以上的,必須經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創業培訓合格,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并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