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杭州購房編號細則公布,杭州購房編號細則和杭州實施商品住房公證編號公開銷售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公證機構:
為了進一步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控制精神,切實規范我市商品住宅銷售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過研究決定,自2018年4月4日起,市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新申請預售許可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委托公證機構進行抽簽方式的銷售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采用公證抽簽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宅,在領取商品預售許可證前制定商品住宅公證抽簽公開銷售方案,一次公開銷售當期準銷售住宅來源.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公示購房意向登記方案,明確購房意向登記的起止時間、地點和條件,意向登記條件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設置有利于內部人員、有關人員等購房條款.
三、意向客戶注冊數超過準銷售住宅來源數的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聯系公證機構,以公證抽簽方式生成選擇家庭和選擇住宅的順序號碼,按順序銷售住宅.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公證抽簽公開出售商品住宅,應對無住宅家庭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住宅來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