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次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聯,增值稅普通發票只有三聯;
2、發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使用,普通發票由各種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使用;
3、內容不同:普通發票中沒有關于增值稅方面的內容;
4、作用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而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
以上就是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相關內容。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時候,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需要經國稅機關批準,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督的機外發票,并按順序號裝訂存根聯;
4、本市、縣范圍內限于收購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發票,跨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場所的發票;
5、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當辦理發票和發票收購簿的相應變更手續;發票收購簿和發票應在注銷稅務登記前支付;
6、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不得要求收款人取得發票,更改名稱和金額;
7、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時需要納稅。本質上,如果企業有應稅行為,不僅要繳納普通增值稅發票,還要繳納不需要開具發票的應稅銷售。公司是否需要納稅與是否開具發票無關,但與公司是否銷售產品、提供服務或服務等應稅行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