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工傷死亡處理協議內容有哪些?
1、安全事故死亡賠償屬于一次性的賠償,所以當事人簽訂賠償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定簽訂后以后想再要求責任人賠償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2、職工發生工傷死亡,應該按照復工傷保險條例進行工傷認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不用寫協制議,如百果私了,可以就事故的原因過程簡單描述,互相協商達成度一致,主要有死亡的職工的醫療費,住院費,手術費,護理費,喪知葬費,和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一次性工亡道賠償費,等等,就上述合理的項目逐一協商,
二、賠償協議書
乙方系甲方單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年月日發生工傷事故,經搶救無效于年月日死亡。供養親屬及直系親屬身份情況:
為妥善處理工傷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共計人民幣,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費用。
2、自甲、乙方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收到甲方工傷賠償款之日起,甲、乙方雙方同意終結工傷死亡賠償紛爭,乙方及其近親屬自愿放棄主張賠償差額的權利,自愿放棄基于工傷死亡所產生的各項權利及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乙方及其近親屬不得再就工傷賠償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向有關***部門投訴本事件或有任何異議;不得要求甲方將死者的尸體運回,而應就地在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甲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賠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乙方開具收款收條。
4、乙方自行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乙方保證在簽署并協議時,確認其為的全部直系親屬,并已得到所有近親屬的授權及認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咨詢相關專業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6、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則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每天50元)、公證費、律師費。
7、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8、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綜上所述,安全事故死亡賠償屬于一次性的賠償,簽訂后再要求責任人賠償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需支付守約方人民幣作為違約金,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發生爭議,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